11月17日,呼中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萍、周凤芝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旭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法院及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张瑞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开展“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信仰教育,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张瑞杰要求,要敢于担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严格对账销号,提高问题整改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担当尽责、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法院、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效,为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要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区域湿地资源管理、强化对河流范围内湿地的保护,积极探索湿地合理利用新模式,确保不断推动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开展“人大代表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目标任务作贡献”活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履职平台提档升级,进一步增加软硬件建设。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围绕解决民生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助力建设现代化新呼中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凤芝宣读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2022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区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前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