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判专家专项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改公管函〔2024〕178号)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本次专家清理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
举报受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工作范围
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评标专家。
二、重点清理内容
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我省关于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相关制度开展清理工作。
对招标投标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6.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7.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8.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9.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0.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清理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可以通过电话、邮箱、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呼中区发改局提供问题线索。
提供问题线索电话:0457-3437618
提供问题线索邮箱:hzqjhk@163.com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