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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障与养老服务
  • 关于印发呼中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呼政办规〔2023〕1号
  • 2023-03-07
  • 2023-03-07
  •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呼中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来源: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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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及相关单位

现将《呼中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

呼中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6号)要求,全面促进我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署办规〔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完善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把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作为新发展阶段改善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和基础支撑,不断满足全区“一老一小”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持续发展。

(二)发展基础

1.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把养老托育服务纳入重点工作整体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4—2020年规划》《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组的通知》《关于全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署办规〔2020〕12号)等配套文件,依据国家有关养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明确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的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2.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7月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64人,其中:失能老人失智老人16人。全区养老机构2家、床位22张,护理型床位8张,占床位数的36.4%。其中:公办1家、床位数10张;民办1家、床位12张。目前,全区建成老人日间照料室5间,床位15张。全区日间照料室城乡覆盖率为100%。呼中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院、日间照料室、综合文化站、秀中园、慧园公园、休闲文化广场、老年人图书馆、区医院等健全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区现有1家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提供托育床位20张。

3.居家养老产业模式初步形成。呼中区重点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积极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全特色品牌。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目标。呼中区镇以向阳,北秀两个社区的两个日间照料中心为中心,完善中心、家、社工站(志愿者)三大服务场景,通过实体服务与信息化支撑相结合,实现服务可知、可选、可用、可及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群。服务内容为生活照料、购买生活用品、日常陪护、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健康咨询服务。

4.托育服务能力有待增强。依据七普人口数和“十四五”人口变动趋势估算,按照省卫健委、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我省“十四五”期间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任务指标的通知》要求,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缺口(预计)34个,补齐托育机构短板,优化托育服务水平需要增强。

(三)发展趋势

我区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增速加快,“十四五”时期是全区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时期,也是破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区老年人口占比高、增速快,养老服务机构专业设施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人口均衡和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截止2022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6%以上。目前,我区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也是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侧重点。“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社区的支点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广泛延伸并下沉到基层机构和百姓家中;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质升级。

目前,我区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深入落实,新时期0—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百姓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必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强化托育服务设施,以适应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养老方面: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实现普惠性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质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以养老事业牵引养老产业,推动事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促进健康、养老等产业提质扩容。

托育方面:把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基本建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智慧托育新业态和新产业加快发展。

(二)具体指标

养老方面:到2023年,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兜底公办养老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5%,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0%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75.43岁,累计培养培训养老护理人才11人次以上,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20%,注册老年志愿者人数100人以上。

托育方面:到2025年,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100%,预计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1 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预计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有效拓展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呼中区现有1家公办养老机构呼中区社会福利院,入住多数为特困人员,“三无”对象、社会困难老人,根据床位实际使用情况,接收部分社会带资养老人员。同时为满足我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目标,呼中区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场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9.14平方米,床位100张,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全区老年人及特困养老人员养老问题。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2.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2023年养老床位100张的呼中区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完工,拟定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保证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期间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建立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使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3.建立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制定托育机构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拟在呼中区设置托位75个。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普惠优先原则,将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支持在新建居住区等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逐步补齐托育服务供给短板,确保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建设工程,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建、完善。我区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对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小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补足呼中区1900.6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政府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到2023年,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2.发展多种模式的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室建设,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建有1处比较完备老年人日间照料室,政府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确保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100%。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各镇、社区

3.优先支持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全区要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多个社区机构组网集中管理运营。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各镇、社区

三)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1.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可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享受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专业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中医养生、营养指导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康养、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延伸服务。〔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2.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养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资源优势,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到2025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要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四)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1.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利用现有的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养生、金融、地产等行业相互融合,推进生态养老产业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加强旅游康养资源的协同合作,健全旅居康复服务标准规范,丰富老年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服务品质。〔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政府相关部门

2.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做好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信息录入,推进老年人健康卡的应用和普及,实现就医“一卡通”。鼓励有合作意愿的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政府相关部门

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高院校毕业生加入养老服务,积极培训养老护理员,加强培养专业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政府相关部门

四、保障要素

(一)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常态化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二)统筹整体推进。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本地“为民办实事”清单统筹推进。加强场地保障,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政策要求。〔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一老一小”人口变化,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税和金融政策,推动各项税费优惠举措落地,创新发展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资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

(四)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服务和产业人才培养,完善从业人才激励政策,巩固“存量”,拓宽产业人才培养途径,优化“增量”,形成与服务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一老一小”服务人才队伍。〔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五)创新支持政策。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提出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政策的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

(六)加强规范监管。在监管上既要“从严监管”以保障服务质量,确保不损害“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又要“从优服务”以尽可能吸引社会力量进入,不断丰富服务供给。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

(七)营造友好环境。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待,加强“一老一小”宜居环境建设,积极创建“一老一小”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责

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各镇、社区〕

附件:1.重大项目清单


附件1:

重大项目清单(养老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

组织实施单位


2022年度 公办养老机构(1个)







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2022-2023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建筑面积4909.14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55张。

1500万元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民政局


重大项目清单(托育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

组织实施单位


2023年度 普惠托育项目(1个)







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幼儿园普惠托育建设项目

扩改建

2023-2024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改扩面积1000平方米,设置150个托位。

180万元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卫健局

解读文链接:http://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9/202303/c13_84586.shtml

原文链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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