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000000000/2024-01100
  • 呼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中区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呼政发〔2024〕8号
  • 现行有效

呼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中区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来源: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号:

各镇及相关单位:

现将《呼中区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呼中区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快速反应、科学完善、有秩有序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大自然资发〔2024〕12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地灾类型

在我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经排查我区有重点群测群防特别防范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呼中区林碧铁路102-103km(自然资源厅埋设设备监测处)、呼中区省道S218公路286km-150m—287km-150m处(原林碧公路77km)、呼中区省道S218公路苍山大岭(呼源北1km处)、呼中区碧水镇佛缘岭景区观景路旁。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设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由五个工作组和四个应急分队组成。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夏萍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安帮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刘来君 区应急局局长人选

桑  程 区住建局局长

王  平 区文旅局局长

杨  辉 区林草局局长人选

刘继鹏 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杰 区财政局局长

唐玉红 区卫健局局长

任龙冰 区交通局局长人选

王成波 区公安局副局长

齐振洋 区气象局局长

刘晨旭 区林草局副局长(水务局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日常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在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岗位带班,值班电话:0457-3435205。

各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1.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长:杨晓杰

2.安全维护组:做好安全维护工作。组长:任龙冰

3.通信联络组: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地局指挥部和区领导报告,做好通信联络。组长:王安帮

4.现场处置组: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抢险救灾。组长:刘来君

5.疾病防治组:做好疾病防治工作。组长:唐玉红

(三)应急分队:

碧水镇应急分队组长:马海军

呼中镇应急分队组长:高超

宏伟镇应急分队组长:刘金铭

呼源镇应急分队组长:曹翀

五、应急机构的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省、地、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2.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

3.负责协调工作;

4.负责与行署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的联络及协调;

5.地质灾害发生时,指挥部成员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分队职责

1.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抢险救灾;

2.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

3.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4.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配合上级汛期地质灾害指挥部的工作;

7.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