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呼中区2024年一季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的通报
各镇及相关单位:
按照《呼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呼政办发〔2023〕16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要求,经认真统计,现将各单位一季度政务公开考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一)行政决策信息方面。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区政府文件1件,政策解读文件1件,重要会议信息3条,对决策草案征集意见1件。
(二)行政执法信息方面。公开执法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2条。
(三)行政管理信息方面。公开应急管理信息5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条,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信息1条,自然资源信息7条,治安管理信息1条。
(四)行政服务信息方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18条,涉企信息8条,办理网上互动咨询2件,公开2件,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五)行政结果信息方面。公开行政许可决定163件,行政处罚决定7件,统计信息3条。
(六)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公开乡村振兴信息3条,食品药品信息3条,促进就业信息3条,医疗信息5条,社会保障信息3条,教育信息9条,涉农资金信息2条,安全生产信息27条,产品质量信息5条,环境保护信息3条,其他政府信息500余条。
二、各单位日常表现情况
(一)基础工作。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三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及时公示、完善、更新本单位机构设置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并于1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辑、发布工作,无失分单位。
(二)新媒体管理。一是一季度通过“呼中区政务公开群”要求各新媒体单位按上级要求转发新媒体信息数量共计30条,按照文件要求,转发数量达到20%(6条)的得5分,其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微信公众号“呼中区退役局”转发量未达20%,扣2分,不加分。区公安局转发信息23条,加6分;呼中镇转发信息26条,加6分;区民政局转发信息8条,加2分;区农业农村局转发信息13条,加6分;区司法局转发信息10条,加4分;区卫健局转发信息13条,加6分;区文旅局转发信息23条加6分。二是1月9日,地区通报区司法局今日头条“法治呼中”账号更新逾期,扣6分;2月18日,地区通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呼中区退役局”、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呼中区农业农村局”账号更新逾期,分别扣6分;2月29日,区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健康呼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扣6分;3月18日,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呼中公安”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扣6分。
(三)日常表现。一季度区政务公开办共发布工作任务2次,一是按要求报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此项工作各单位均按时完成。二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统计表及政务新媒体账号转发上级任务统计表,此项工作区民政局未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报送,扣5分。
三、各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一季度,各单位均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综合类栏目分工要求,适时发布各类信息,但还存在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条数不满3条的情况。其中,区公安局发布信息1条,扣6分;区住建局发布信息1条,扣6分;区审计局发布信息2条,扣3分;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信息2条,扣3分;区统计局发布信息2条,扣3分。二是区公安局发布政务访谈一期,加5分;区审计局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信息咨询1件,加5分;呼中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公示《呼中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文件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加2分;呼中生态环境局以文字解读的形式发布关于《呼中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文件的解读,加3分。
四、排名情况
经综合考察,呼中镇、呼源镇、宏伟镇、碧水镇、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呼中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确定为优秀等级,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为达标等级,剩余单位为良好等级。希望本季度失分的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持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开展更有序有力。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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