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呼中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呼中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呼中区科技成果产业化
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果转化生态建设、成果转化载体培育、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依据《大兴安岭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积极参加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成果转化活动,加快培育成果转化载体。力争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9家。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取得突破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塑造兴安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落实科技型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奖补政策,释放科技创新政策红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引导临规高新技术企业升级纳入规上企业,多措助力存量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规模与质效。多层次培育中小企业,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工信)、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人社局、税务局〕
2.吸引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区转移转化。加强与广东省友好城市交流对接,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在战略咨询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鼓励我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引育一批创新团队到我区落地。鼓励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我区创办科技企业。〔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工信、商务)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推动科技成果项目化产业化取得突破
3.科技支撑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坚持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为统领,探索物质供给类、文化服务类、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强化科技赋能,培育具有林区特色的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地方寒地测试标准,并逐步推动纳入国内行业标准,切实将我区打造成为市场认同、行业认可、国家认证的国家级寒地测试基地,打造寒区测试产业链。〔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工信)〕
4.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与东北林业大学开展合作,对我区杜香等特色品种开展品质评价、药效物质基础、生物活性、作用机理等基础性研究,研发药食同源产品、保健品、健康食品、日化用品、兽用饲料等产品。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智慧林业建设、林下产业经营模式研究等方面加大攻关与推广力度,探索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引导企业品牌入选“黑土优品”农产品品牌目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建设取得突破
5.促进政校企产学研创新对接。鼓励企业引聘高校院所“科技总师”,帮助属地企业针对自身产业技术发展难题联合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在组织实施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成果展示推广、科技咨询、人才培养、科技企业孵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开展服务。〔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机制。树立我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呼中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专班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台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完善配套措施,将各项任务纳入“四个体系”闭环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立足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加强政策、土地、资金、人才、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及数据信息保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高校院所以及我区重点产业领域行业优势企业等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保障产业用能需求,降低用能成本。〔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税务局、统计局、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媒体资源,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舆论宣传。通过参加科技成果发布、对接路演、招商推介、科普宣传等各类活动,面向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加大对我区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发展环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措施推介力度。定期发布成果产业化取得相关突破进展信息,适时将典型经验做法报送上级新闻媒体,全力营造成果产业化浓厚氛围,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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