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呼中区2025年二季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的通报
各镇及相关单位:
按照《呼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呼政办发〔2023〕16号)文件,现将各单位二季度政务公开考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一)行政决策信息方面。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区政府文件7件,政策解读文件9件,重要会议信息4条,对决策草案征集意见2件。
(二)行政执行信息方面。公开执法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0条。
(三)行政管理信息方面。公开应急管理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条,自然资源信息3条,治安管理信息1条。
(四)行政服务信息方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条,涉企信息3条,办理网上互动咨询4件,公开4件,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公开2件。
(五)行政结果信息方面。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65件,行政处罚决定12件,统计信息11条。
(六)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公开乡村振兴信息7条,食品药品信息3条,促进就业信息2条,医疗信息5条,社会保障信息3条,教育信息8条,涉农资金信息1条,安全生产信息9条,产品质量信息5条,环境保护信息5条,其他政府信息300余条。
二、各单位日常表现情况
(一)基础工作。二季度各单位较一季度有较大的进步,没有单位出现信息发布数量少于3条的情况,有3家单位得到最高分值20分,9家单位得到10分及以上分值。
(二)新媒体管理。一是一季度通过“呼中区政务公开群”要求各新媒体单位按上级要求转发新媒体信息数量共计33条,按照文件要求,转发数量达到20%(6条)的得5分,其中:区公安局转发信息33条,加10分;区文旅局转发信息15条,加9分。二是4月7日区文旅局微信公众号“呼中文化旅游微平台”存在严重表述错误,5月26日,地区通报区文旅局微信公众号“呼中文化旅游微平台”更新逾期,各扣2分;4月7日、4月16日、5月20日、6月3日,地区通报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呼中公安”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各扣2分。
(三)日常表现。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统计表》工作上,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各扣5分。
三、各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区发改局发布政务访谈1期,加5分;区公安局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信息咨询2件,共加10分;区林草局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依申请公开件1件,加5分;区统计局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信息咨询2件,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依申请公开件1件,共加15分。区交通局未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统计表》,视为本季度无加分项。
四、排名情况
经综合考察,区公安局、区统计局、呼中镇、宏伟镇、碧水镇、区卫健局、呼源镇确定为优秀等级,区交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信访局确定为达标等级,剩余单位为良好等级。望本季度失分的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持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开展更有序有力。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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