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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中区“十四五”残疾人 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1 来源: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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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大署规〔20221号)

二、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落实省、地、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兜底与扶持并举、保障与发展并重,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以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高水平、残疾人能力素质的新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三、工作目标

202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初步形成,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多元,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工作重点任务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2、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3、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残疾人参与和发展能力。

4、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5、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为呼中区4镇5个社区,期限为5年。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0年至2025年

七、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确保患病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我区将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用好用足镇、社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确保患病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

16周岁以上特困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和照护帮扶

我区将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引导发展服务类社会组织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依托镇、社区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托养机构等,为年满16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和照护帮扶。鼓励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访视、托养或照护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对符合条件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我区将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待遇水平。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需个人缴费部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提升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质量

持续实施因人施策式精准康复服务品牌,持续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现有康复救助标准的基础上,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扩大救助年龄范围,由0-8岁提高至0-14岁,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大力推进0-14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

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

我区将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逐步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继续对一户多残贫困家庭实施特殊救助,在现有标准基础上,2022年6月份执行由每年每户1200元提高至1800的救助标准。继续执行异地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给予生活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由每年(完成10个月康复训练)3000元提高至5000元。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

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我区将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各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保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支持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设立残疾人专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人社部门开发总量的10%。同时将不超过20%的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我区将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对于具有正常履职条件的残疾人,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除职位有特殊要求之外,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并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正、晋职、晋级、职称评定、休息休假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畅通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不受户籍、档案、身份等条件限制,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执行统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

我区将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持续实施爱得其所家庭无障碍改造品牌,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

八、此方案由呼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7-3431286

呼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1121

规范性文件地址链接http://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7/202211/c13_80568.shtml

意见征集链接:http://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03/hd_zj_result.shtml?id=46db9cf28b644ce492c8c0a5f20ebf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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