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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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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背景: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形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变化,为建立灾害应对新模式、灾害救助新机制,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编制此预案。

依据: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呼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灾害处置保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工作进展

《呼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培训已参考《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成修订,并于3月28日区政府专题会议上审议通过。

四、适用范围

呼中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

当相邻地(市)、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地区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全区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灾害处置保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指挥体系: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体系,各单位职责。(1)预警准备‌:通过研判评估灾情、预备救灾物资、组织会商研判等方式,提前做好预警准备,减少灾害发生时的损失‌。(2)‌应急响应‌: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提供紧急援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3)‌灾后救助‌:在灾害过后,组织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包括房屋修复、基础设施重建等,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六、关键词诠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七、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1、文件内容的重点: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灾后救助,保障措施。

2、重要关键词的诠释:

(1)自然灾害: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2)自然灾害救助:包括预警准备、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重建。

(3)灾害救助准备:包括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物资准备,派出响应工作组指导救灾准备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情况。

(4)响应措施:包括:开展灾情研判,指导灾害救助,汇总统计灾情,下拨救助款物,投入救助力量,安置受灾群众,恢复受灾地区秩序,抢修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支撑,组织救灾捐赠,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损失评估,报告工作情况。

(5)启动条件调整: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以及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城镇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可酌情调整启动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

(6)过渡期生活救助: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管理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开展救助。

(7)冬春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政府应当给予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抓好落实。

3、理解的难点

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灾后救助,保障措施。

4、落实的措施要求

(1)明确指挥体系,明确各自职责。

(2)做好响应的灾害救助准备工作。

(5)按规定报告和发布信息。

(6)确认响应级别,响应科学有序高效。

(7)各项应急保障有力。

(8)做好宣传和善后工作。

八、呼中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7-3430966

行政规范性文件链接:https://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7/202411/c13_298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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