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呼中区粮食应急预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28号)和《大兴安岭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署办规〔2021〕5号)要求,区发改局牵头修订了《呼中区粮食应急预案》。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及时启动《预案》,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文件内容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28号)和大兴安岭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署办规〔202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工作目标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当出现区域性粮食供求紧张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确保社会稳定。
2.科学检测、预防为主。要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坚持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纪律严明、规范有序、有效运转。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呼中辖区内,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无。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无。
八、文件需要释明的其他内容
本预案粮食指原粮、成品粮、食用油。
本预案所称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区域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九、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预案》的解读机构为呼中区发改局,联系电话为0457-3431928。
行政规范性文件链接:https://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7/202503/c13_306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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