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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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署人社函〔2025〕6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重点群体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按照《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311号)《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二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281号)要求,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大署人社联规〔2025〕3号)补贴标准,现围绕康养托育、数字经济、现代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公布我区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

附件: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

序号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

课时标准

全额补贴标准(元)

70%补贴标准(元)

培训机构

1

短视频制作

30

1000

700

大兴安岭技师学院

2

手机AI智能应用

30

1000

700

3

直播IP切片

30

1000

700

4

手工钩织

30

1000

700

5

科学健身指导

30

1000

700

6

家居物品整理收纳

30

1000

700

7

社区居家养老照护

30

1000

700

8

失能人员照护

30

1000

700

9

林木栽培

30

1000

700

10

汽车美容

30

1000

700

11

交流充电桩操作

30

1000

700

12

电动机控制线路安装与测试

30

1000

700

13

电子装配工艺应用

30

1000

700

14

无人机养护

30

1000

700

15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

30

100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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