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人事与教师专业素养发展股
办公电话:0457-3438139
机构职能: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校长(园长)和教师培训;指导全区教师队伍信息化建设及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考核、调配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并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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