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食品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438607
机构职能: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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