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1.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保密、政务公开、财务,以及文字信息综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的拟定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管理规范工作,组织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承担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制定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指导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建设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分析、管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担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政务数据资源标准。负责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开放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负责对全区电子政务项目进行集约化和信息共享审核。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规划建设管理。
3.投资项目促进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推动建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指导、监督、规范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对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监督工作。负责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复查申请,涉及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受理的案件按责转交。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投诉举报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负责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组织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全局信访工作。
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区“诚信兴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考核评价指导科工作。承担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等工作,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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