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访、法制、人事、机构编制、劳资、档案、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收支及国有固定资产管理。
拟订全区城镇住房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分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需求。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住宅产业化发展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