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推荐、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初级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并审批专业技术资格;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及考试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初审、上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