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呼中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瑞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祁俊洪、石萍、周凤芝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立峰,区法院院长牟静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区监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守民生情怀,以更强担当推进民生实事。紧扣年初定下的民生实事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实施措施,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克服困难,让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更加可感可及。要强化责任担当,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突出抓好经济运行,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要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深刻认识黑土地保护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要坚持依法履职,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要持续深化人大监督工作,提高调研质量,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室)建设,开展“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进站”活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从严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落实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黑土地保护利用情况、促进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2024-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宣读了审议意见。
会上,人大代表就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
会前,学习了《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