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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呼中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7-22 02:51 来源:呼中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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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举报对象

全区各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职业骗保人;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整治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他人违规购药,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无处方或伪造变造处方骗保;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串换药品、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销售票据、账目等有关资料;虚记、多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费用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三)职业骗保人通过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四)参保人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问题。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好处,为职业骗保人或参保人员骗保提供便利,或参与组织配合骗保;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监管失职失责,利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

四、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hzqylbzj@126.com

举报电话:0457-3433556

举报信箱: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向阳路35号呼中区医疗保障局

五、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必须详细提供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

(二)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三)对举报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呼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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