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市场准入专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对企服务质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的具体内容和举措,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清单》涵盖了初创启动、经营成长、高质量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高频对企服务事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畅通服务渠道,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地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场准入专班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