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关于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的要求,呼中区司法局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现向社会公布呼中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呼中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在工作日时间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投诉举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正在或者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五)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六)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呼中区司法局
电话:0457-3430148
受理地址:呼中区司法局(呼中镇中心大街61号)
呼中区司法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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