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食收购企业、广大售粮农民:
为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现就严禁粮食收购中的“打白条”行为公告如下:
一、各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粮食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粮款,不得“打白条”,不得以延期高息、延期高价支付粮款为条件收购粮食。
二、广大农民朋友要增强维权意识,按照“一手钱一手粮”的原则售粮,妥善留存相关售粮票据,做到粮出手、钱到手,不轻信不实承诺,不上当受骗。
三、针对粮食收购者“打白条”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0457-343192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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