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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2025-04-22 04:53 来源:呼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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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呼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2727001911754C

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兴安岭地区呼中生态环境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本机构坚决做到政务公开。

二、对全区污染源自动检测信息和企业自测信息做到公开。

三、有效传输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四、工作人员做到十不准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3430369

投诉举报邮箱:470133819@qq.com

承诺日期: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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