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
(3)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